為加快推進我市殘疾人全面小康進程,落實《連州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中關于殘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費或優惠政策,我市制定了《連州市殘疾人免費乘坐公交車實施方案》(下文簡稱《實施方案》),現就《實施方案》解讀如下:
一、擬制背景及必要性
根據連州市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第7號提案及連州市十二屆政協五次會議第21號提案《關于落實殘疾人免費乘坐公交車的建議》,為加快推進我市殘疾人全面小康進程,貫徹落實《連州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殘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費或優惠政策”,實現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殘疾人事業與全市經濟社會穩步協調發展,廣大殘疾人步入更高水平的小康生活目標,制定《實施方案》。
通過給予殘疾人免費乘坐公交車優惠待遇,解決殘疾人出行難的問題,改善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和條件,讓殘疾人更充分地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通過減少殘疾人生活負擔,逐步提高殘疾人生活水平,實現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使殘疾人與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二、擬制依據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二) 《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
(三) 《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
(四) 《連州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
三、條款解讀
《實施方案》包括實施對象、免費線路、實施辦法、財政補貼、職能分工、有關管理規定和實施時間等內容。
1、問:本實施方案的實施對象是什么?
答:實施方案的實施對象是具有連州市戶籍或居住證并持有有效期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
2、問:本實施方案中的免費線路是什么?
答:實施方案中免費線路是連州市內定額票價公交線路,目前有1、2、3、5、6、8路公交線路。
3、本實施方案中實施辦法是什么?
答:實施方案中的實施辦法是符合享受免費政策的殘疾人需向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申請獲得加載有殘疾人身份識別功能的實名制清遠市民卡(簡稱“殘疾人優待卡”),刷殘疾人優待卡乘車,實現免費乘車。即符合政策殘疾人,需辦理殘疾人優待卡,刷卡乘車。
4、問:本實施方案中財政補貼是什么?
答:實施方案中財政補貼是指公交公司因實施殘疾人免費乘坐公交車產生的政策性虧損,由市政府給予財政補貼。按照實際刷卡電子記錄數據1.6元/人次結算,其中包含了清遠市民卡公司2.5%管理費。補助資金按年清算撥付。
5、問:本實施方案中職責分工是什么?
答:實施方案中明確,一是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負責確認免費乘坐對象,做好殘疾人優待卡的審批、發放、動態管理工作,會同連州市交通運輸局審核補貼申報數據并制定資金補貼方案;二是連州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督促公交企業落實殘疾人免費乘坐公交政策,收集審核補貼申報數據,會同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制定資金補貼方案;三是連州市財政局負責落實殘疾人免費乘公交補助經費,將公交補貼資金和服務管理費分別劃轉公交企業、清遠市民卡公司;四是清遠市民卡公司負責軟硬件系統維護、數據采集、制卡加載殘疾人信息及后續運營服務工作,在運營工作中確保采集數據準確,及時將數據反饋相關部門;五是公交企業負責落實殘疾人免費乘公交政策,為殘疾人免費乘車提供便利條件。
6、問:本實施方案中管理規定是什么?
答:實施方案管理規定中明確:殘疾人免費乘公交政策僅限持卡人本人享受,不得轉借或轉讓他人使用。殘疾人乘坐公交時應主動刷卡。駕駛員有權查驗,如經查實他人冒用的,將持卡人記錄失信人員名單,取消半年優待資格,發現兩次及以上取消持卡人一年優待資格。公交企業發現冒用殘疾人優待卡等情況報告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由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通知清遠市民卡公司進行相應處理。
公交車駕駛員等從業人員應當按照客運服務規程為享受免費乘坐公交政策的殘疾人提供良好服務。對拒載和有意刁難、服務態度惡劣的從業人員,由公交企業根據公司管理規定從嚴處理,連州市交通運輸局監督管理。
嚴禁在乘車刷卡過程中用不法手段提高乘車免費卡刷卡次數,由清遠市民卡協助監控,發現惡意虛假刷卡及時反饋,由公安部門介入調查處理,造成套取國家資金行為的,將視情節對駕駛員及公交企業按相關法規給予處罰。
各相關單位和部門應自覺接受政府監督部門和社會、群眾的監督,共同維護優惠政策的實施。
7、問:殘疾人優待卡在清遠其他地區能享受優惠嗎?
答:根據《清遠市民卡加載殘疾人優惠乘坐市區公共汽車功能的實施方案》,使用已加載殘疾人優惠乘坐市區公共汽車功能的實名制清遠市民卡刷卡乘坐清遠市區公共汽車,享受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乘坐清遠市區公共汽車的同等優惠。根據清遠市實際情況,持殘疾人優待卡刷卡乘車享受當地優惠待遇。
8、問:本實施方案實施日期是什么?
答:本實施方案明確:本方案自2021年1月10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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